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按照上级统一部署,学校推迟2019-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。按照防疫期间学位授予“质量不减、标准不降”的要求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我校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厅函﹝2020﹞1号),《我校我校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规定》、《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形式
请各学位点依托网络平台,以音频、视频的方式开展;或学位申请人将论文(电子版)提交预答辩小组,以通讯方式开展。请各位学位点负责人将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》于3月16日前提交学院备案。
二、参加人员
凡计划2020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,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。预答辩通过者,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、学位论文匿名评审、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。
三、时间安排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预答辩截止时间适当延迟,请各学位点于2020年3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。
四、程序及要求
1、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内容,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预答辩小组,每个小组3-5人,组长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。
2、研究生提出预答辩申请,填写《预答辩审查表》(附件1)电子版,由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,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。待学校正式开学后,提交《预答辩审查表》纸质版给各学院。
3、采用网络平台开展预答辩的,提前做好预答辩的组织工作,保证现场的音频、视频效果;采用通讯方式进行的,预答辩小组成员要填写《预答辩评议反馈表》(附件2)并提交给预答辩小组组长汇总。
4、预答辩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、学术规范和撰写规范等情况,对论文做出整体评价的同时,要针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提出详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。研究生要做好预答辩记录,按照预答辩小组成员意见,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学位论文,以提升论文质量。
5、预答辩小组对预答辩结果进行评议,形成结论性意见,并将评审意见和最终结论及时反馈给研究生本人。预答辩未通过者,须至少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预答辩。《预答辩意见书》(附件3)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开学后,由各学位点交到学院审核盖章。
五、材料提交
1、2020年3月27日前,各学位点将通过预答辩人员名单电子版(附件4)按专业汇总后提交至学院,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延期申请学位,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。
2、2020年4月2日前,各学位点收集汇总通过预答辩人员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材料电子版(附件5),提交至学院,研究生院将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和匿名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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