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,完善拔尖科研人才培养体系,培养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杰出青年科学家,更好地衔接河北省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才项目,我校设立了“我校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。自2013年实施以来,先后资助校内“杰青”项目12项,已有7人获得河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。按照学校的最新规划,2015年我校继续受理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在教学、科研第一线的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均可申请,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1-4条,具备第5条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:
1.热爱我校,具有优良品德、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;
2. 符合我校科学研究重点发展方向,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条件,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;
3.具有博士学位,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8周岁。
4.近五年至少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,且至少有1篇专业学术论文进入当年JCR 2区及以上分区,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。
5.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(国家级前5名;省级一等奖前三人、二等奖第一完成人)。
6.本项目每人只能获得1次资助,已经获得河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(或更高级别人才项目的)不再受理。
本基金原则上每年受理一次,资助额度每项15万元,研究周期3年。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,每年资助不超过6人。
1.各学院(部、中心)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,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科研科长统一报科学技术处;
2.科学技术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;
3.受资助人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,纳入我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计划。
1.《我校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》(见附件)一式5份;
3. 近五年来申请人公开发表文章目录清单、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(它引、自引)、主持政府科研项目清单,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立项批准书、计划任务书、结项证书、获奖证书、代表性论文等)。
4. JCR论文一般应按照申报人论文发表当年相关数据核准。
5. 项目申请书报送学院截止时间12月9日上午11:30。